在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可以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离婚。夫妻分居无论时间长短都不会自动离婚,分居只是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一个证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分居6个月,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一是双方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二是如果双方不能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就只能通过分居的形式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仅仅是分居6个月,法院是不会以此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是必须分居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