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工程类别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3万平方米14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
高耸构筑工程高度120米以上高度70—120米高度70米以下;
住宅工程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28层以上建筑面积6万—12万平方米;单项工程14—28层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下;单项工程14层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