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倒卖文物,是指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规,倒手买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具体表现有:无权经营文物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收购或者销售文物;经国家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