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理赔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论婚前、婚后,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都属于被保人的个人财产。所以,重疾险赔的50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