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相关规定,集体户口那张单页纸丢失了,需要本人持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原件或者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集体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
因为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以上是关于集体户口本丢失证明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