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判定出来的之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待遇审核。
1、工伤中体现的花费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有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限定。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本领判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判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花费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薪水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商量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花费,按照国家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花费和康复花费;
(二)住院伙食补贴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花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金;
(八)因工丧命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丧命补贴金;
(九)劳动本领判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花费,按照国家限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薪水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