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下是莱芜户口迁移政策的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为目标,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转化为城镇人口,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意见指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设定户口迁移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方法使农民“被落户”,坚持整体推进,加快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指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莱芜市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作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市区和建制镇(街道办)落户限制;在市区和建制镇(街道办)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无需出具落户介绍信,任何部门、单位或组织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规定和附加条件;对莱芜市聘用的各类专业人才,无稳定住所的,户口可放在从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