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系争房屋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系争房屋的审批表表明户主为,其他宅基地使用权人为、及,故系争宅基地房屋的权利人应当为、、 和,也即、、和对系争房屋享有所有权。分割时,宅基地房屋拆迁的继承问题应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