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伤害罪,批捕后侦查机关一般应在2个月内侦查完结,到检察院和法院一般各需要1个月时间,前后基本3个月就完成,案情复杂的,半年至更久都可能。从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到判刑,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每个阶段都有办案期限。案情简单的一般三四个月之内开庭。其中,法院受理案件后一个月之内就可以开庭。
2、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