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该书面材料是为证明结婚证遗失而写的,所以标题应该写证明,如果是申请相关文书标题就写申请书。
2、正文。该证明的正文中应该详细说明双方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还要写明结婚登记的时间以及地点,除此之外还需要说明目前两人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3、结尾。该证明的结尾处需要书写当前的日期,即书写该证明的日期。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