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你们的起诉离婚,在对方起诉后你又起诉离婚,这样的情况已经符合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具体法院采纳了你们当中谁的证据或者谁的主张,这对于上诉后的审理很重要;
2、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是在财产方面的妥协后才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这也是你与对方在法官的协调中获得的最后底线,因此,这也是你们在上诉审的时候的理由;
3、在妥协当中,如果判决书或者庭审笔录当中有记载你们在一审庭审中所说的情况,大概应当对你有利,因此,对方的上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本律师认为对方没有更好的理由以及事实能够争得抚养权上诉状;
4、从法院的裁判惯例以及中国的裁判实践,对于离婚诉讼的上诉案件,只要不是争议很大的,中级人民法院基本就会维持一审裁判,那么你尽量针对对方的上诉状进行辩论,而且说出一审当中你妥协的理由以及获得对方认可的情况等等,这无疑是对你较为有利的方面。
建议你积极与法院沟通,与主审法官说说情况,并将一审时的情况以及你们夫妻俩形成的矛盾大致说说,尽量获得法官的第一印象当中是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这样对你也较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