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方法为:外观设计专利公告授权文本中没有设计要点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外观设计的独创部位及其设计内容。
2.专利权人提交的用以证明专利产品外观设计发展变化的相关证据,可以在确定保护范围时予以考虑。
3.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区分使用状态参考图与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使用状态参考图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在简要说明中未写明外观设计产品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的新开发的产品,或者在一些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确的产品无法进行分类时,为了便于对该产品正确分类而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的视图。
4.使用状态参考图不能用于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是可以作为确定产品类别的因素。
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应当作为确定产品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