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期限已满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丧失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解散;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劳动者被开除、除名、劳教或判刑;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我猜你问的可能是“解除”的理由吧
这要看你是雇主还是雇员。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未履行完毕前,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的,要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解除的书面协议。
二,用人单位解除的,以下四种情况被允许解除,不给予经济补偿:
1,试用期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余情况单位须在解除合同之日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向公会说明情况。
1,劳动者患病、工伤,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原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劳动者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4,单位濒临破产,经济性裁员,按法定程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的
三,劳动者解除合同
1,劳动者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论原因是否被单位接受),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2,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发生而导致劳动合同自行终止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被除名、开除、劳教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当然,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除上面提到的四种不用经济补偿的情况,是要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而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只要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的,并不需要对其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