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到法院,简易程序就三个月;普通程序就半年。第一次起诉,是否判离,就要看你的条件能否达到32条的规定。
2、《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意思是法院调解夫妻矛盾是必经程序,调解不成,判离。
3、下面是调解无效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或者是不管家里人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前提是感情不合,然后分居。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