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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分类有哪些

帮助5人 4.3w浏览 #债权债务 匿名 2022-09-26 湖北黄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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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 一般而言,占有公示的物权类型,应视占有人的意思而定,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标的物者,其公示的物权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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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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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经济损失应为国有企业财产整体价值的直接减损。本案中,李某违规出借国有资金1000万元,至案发时,杨某公司虽没有偿还本金,但已支付288万元借款利息,实际上恢复了甲公司对其中288万元资金的所有权,因此公司资金整体价值的直接损失应为本金1000万元扣减已获利息288万元,即为712万元。经济损失还包括为挽回损失而发生的各种开支费用,以及依据市场和国家出资企业经营惯例,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确定获得的预期利益损失等间接损失。本案中,由于甲公司为挽回损失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已由杨某支付,在无渎职行为的正常情况下,甲公司预期可获得的最低收益为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万元,因此该款项也应计入债权损失数额内。
合同约定的借期内利息和法院支持的逾期利息不应计算在损失范围内。虽然民法支持出借人主张偿还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的诉求,但是在刑法构罪方面,由于借期内利息为出借资金所带来的增值额,逾期利息则是借款人未能如约偿还借款的超期罚息,二者的损失是出借资金后所获收益的减损,并非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财产原本可获收益的减损,与滥用职权行为并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相当因果关系,不应纳入债权损失的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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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担保物权的分类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所以,担保物权的存在本身对权利人没有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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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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