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本人最近因为工作原因,需要了解到辽宁省诈骗罪数额及量刑标准是什么,希望能够得到解答,谢谢

帮助10人 2.4k浏览 匿名 2017-10-05 贵州黔南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你好,根据你咨询的辽宁省诈骗罪数额及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全文
    14 2017-10-05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辽宁省诈骗罪数额及量刑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着具体规定:
    (七)诈骗罪
    1、法定刑在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六千元的,可以在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六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万元不满六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7)其他严重情节。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发送诈骗信息达到五千条的;拨打诈骗电话达到五百人次的;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发送诈骗信息每增加六百条或者拨打诈骗电话每增加六十人次的,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可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7)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习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八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4、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发送诈骗信息达到五万条的;拨打诈骗电话达到五千人次的;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发送诈骗信息、每增加六千条或者拨打诈骗电话每增加六百人次的,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5、诈骗次数不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多次诈骗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 0%以下;
    6、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诈骗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 0%以下。
    7、有下列情节的,可以相应减少刑罚量:
    (1)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诈骗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被害人谅解的,以减少基准刑的2 0%以下;
    (5)其他可以减少刑罚量的情形。
    8、需要说明的事项:
    诈骗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对于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首先要分别根据行为人的既遂数额和未遂数额判定其各自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如果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遂、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为基础,酌情从重处罚;反之,如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则以该量刑幅度为基础,酌情从重处罚。
    全文
    8 2017-10-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7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辽宁省诈骗罪数额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安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5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1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3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5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宿迁177****828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499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197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辽宁省诈骗罪数额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诈骗罪数额及量刑标准如下:如果是诈骗的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诈骗数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的,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诈骗的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就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辽宁省诈骗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辽宁省侵占罪数额标准是怎么定的
辽宁省侵占罪数额标准是五千至二万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十万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是违法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和涉案的数额大小来确定量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辽宁省侵占罪立案标准以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