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继承人一经放弃继承权,就不得再坚持继承的主张。
2.《民法典》对放弃继承权的要求如下:
(1)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
(3)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这样做,有利于防止某些人假借他人已经放弃继承权而非法侵犯其他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3.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建立,往往都是因为自己的亲生父母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了,从而形成一种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4.一般继父母要是对继子女有抚养、照顾、教育行为的话,那之后继子女往往也需要赡养继父母,同时可以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即使日后自己的父母与继父母之间基础了婚姻关系的,通常情况下对继承权也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