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清算组股东会议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议,应到股东二位,实到二位,代表公司100%的股份和100%表决权。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股东会议条件。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由执行董事以电话方式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将拟召开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和议题向各位股东做了通知和汇报。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讨论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因公司经营不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公司;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成立清算小组,由、组成,组长。到会股东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