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1、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是口头申请复议,也可以书面申请复议。
2、口头申请复议就是由行为人本人到所选择的上一级机关的法制部门,对交通警察给你实施的处罚进行口头陈述,并说明不服的原因和理由。并且要提供交通警察 给你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书面申请复议, 就是写一个行政复议申请书, 在申请书里面要载明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复议的要求,来递交给法制部门 的工作人员。他们会依法对申请的事项进行调查。然后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复议的流程
行政复议的流程大概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1、申请。
(1)时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条件。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审理。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4、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期限,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