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部启动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的措施。原机动车号牌要使用3年才可以保留下来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由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旧车转让或报废后符合号牌号码已使用一年要求的原车主,无论是再购买新车或是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原车主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的,该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第二款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