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专利前,在代理人的专业指导下,对自己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 申请人可以对自己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也可以不进行检索而直接申请,但检索非万能,更非必须,一般情况下,并不建议进行检索。但无论如何,申请人应对其外观设计申请的新颖性、合法性和美观性负责。
(3) 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单位;属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个人。以单位名义申请要在我方提供的委托书上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要在委托书上签字,然后签定委托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官方费用以及支付代理费。
(4) 提供设计人名单(指自然人,人数不限)。
(5) 说明产品名称,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片或照片,还可以作必要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