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死后,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将妻子的那一部分先分割出来,剩余的部分才能算作丈夫的遗产,由丈夫的继承人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应当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属于丈夫个人财产的,应当全部作为丈夫的遗产,丈夫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办理,未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