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国法律对注销用股东会决议有以下规定:
一、关于表决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份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二、表决权的法律效力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符合上述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该股东会决议即生效。
三、结论 所以,你公司关于注销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只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这一个股东不签字不影响此注销公司的决议生效。反之,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