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颁布的主管国家机关不同。因此其应用范围也不同,管辖的案件性质、诉讼/非诉讼阶段不同;
2、适用领域不一样。这也是作为当事方经常容易混淆的地方。
3、对鉴定提起方要求不同。根据有关规定,不同的鉴定提起方是不一样的。工伤鉴定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提出申请;保险伤残评定由保险公司向鉴定机构提出,根据鉴定情况进行理赔;伤残鉴定由于涉及案件,应由相关执法机关提出。
4、对鉴定的提起时间不同。三个标准在制定时依据的伤情情况不一样,这主要是由主管机关各自办理的案件性质不同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