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查取证的方式有:
1、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
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
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
在对离婚调查取证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对于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的问题,因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
2、根据诉讼法的证据原则,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3、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