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以确定和代表个体自然人并与其他自然人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姓名是自然人人身性格特征的重要标志,是自然人姓名权的客体。姓名的意义在于,姓名在法律上使一个自然人与其他自然人区别开来,以便于其参加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姓名包括姓和名。其中姓是一定血缘遗传关系的记号,标记着个体自然人从属于哪个家族血缘系统,也可以说姓氏是表示个人同一性的称呼。《辞海》中,“姓”是指“标志家族系统的称号”,并举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还有一个词与“姓”相关,就是“姓氏”。姓氏是姓与氏的合称。秦汉以前,姓和氏是不同的概念,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是用来区别贵贱,贵族有氏,不是贵族的只有名而无氏。姓是用来区别血统,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相同而姓不同的,可以通婚,姓相同而氏不同的,不可以通婚。秦汉以后,姓氏合一,不再区别。如《史记》中说,秦始皇:“姓赵氏”,汉高祖为“姓刘氏”。现在姓氏一般就是指姓,常见“按姓氏笔划为序”等表述。 以上为婚姻第二十二条规则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