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告》的精神,新郑市地产交易中心受土地使用权人 的委托,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 地块在地产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经过公开竞价,确认 为竞得人。
标的位置:
用地面积: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成交价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请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以下手续:
一、 凭本确认书及转让合同办理相关税费缴纳手续。
二、 凭本确认书三十日内到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
买受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这是对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