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擅自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行为。
2、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行为。
3、是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证明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明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
4、是金融机构对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手续完备而拒不查询、冻结、扣划的行为;金融机构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以收贷收息或为被执行人隐匿、转移存款的行为;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向当事人通风报信,致使当事人转移存款,逾期未能追回的。
5、是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行为。
6、是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的行为;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证明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明。
7、是其他妨碍协助执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