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定轻伤出来立案的期限为七天之内。但,对于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案件要求公安七天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内部对于一些特殊案件有立案要求。
2、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立案侦查,抓获嫌疑人,刑事拘留37天内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致人轻伤,涉嫌刑事犯罪,要被刑事拘留,刑拘最长37天。立案后,侦察期最长期限基本规定三十天,可推迟一个月,特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