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会。
2、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目标并不代表着会取消贫困户,如果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并且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还是可以继续享受贫困户扶持政策。贫困户每个月也能得到一定数额的低保金,根据家庭的实际收入和最低标准之间的差距确定低保类型,各地的情况不一样。
3、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