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规定。不论你在哪儿,不管是在重庆超速还是在成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规定: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扣3分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80%以下扣6分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100%以下罚款500,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罚款1000元,凡超速50%以上的可并处吊销驾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99条第1款第4项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超过限速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下行驶的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罚款1000元,超过时速70%以上的,罚款1500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1月15日宣布,对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车辆,将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行车时一定要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