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违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寓居安宁。
3、违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违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应予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个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违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手续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搜罗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