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要求
1、男女两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纪: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
3、两方均无另一半(未婚、离婚、丧偶)。
4、两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资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另一半以及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表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两方持所需资料共有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议申请。
2、两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议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表明书》。
3、两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表明书》中“表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两方提交的资料、表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允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准则
1、登记时限:资料手续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准则: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