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为顺利完成优抚对象核查、数据变更工作,我局印发了《万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优抚对象核查、数据变更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崔天星局长为组长的专门领导机构和五个核查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优抚对象核查和数据变更工作。
(二)开会培训。5月29日召开全市民政助理员和数据录入员会议,部署优抚对象核查和数据变更工作,讲解各类人员信息表的填写录入及资料采集。
(三)资料收集和人员信息表填写录入。以镇、场为单位负责收集、填写、录入。具体为:按市民政局提供优抚对象名单(即本市县在优抚信息数据库中的对象数据),结合优抚补助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逐一进行核查。对已有对象,按各类对象人员信息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录入,同一个人享受几种优抚待遇的,人员信息表分开填写。各类优抚对象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员退伍证、伤残人员证、抚恤定补证、“三属”(烈士、因公、病故)证明书、审批表和一卡通存折等资料(复印件,并由镇、场负责核查工作的人员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复印及签名)由各镇场负责收集,随同人员信息表一起上报。对减员对象,填报减员人员名单统计表。
(四)电子相片采集。每个对象采集2寸免冠电子相片,市局派出4个核查小组下到各镇、场集中采集。电子相片采集时要求每个镇、场集中采集,即由各镇、场通知本镇各类优抚对象到镇、场集中,市民政局核查小组到场统一采集,对无法集中的老优抚对象由核查组入户采集。
(五)数据收集核对整理。由市局优抚安置股负责收集核对和整理,到5月31日止,我市16个镇、场已完成核对工作上报人员信息表和资料的共10个,还有6个没有完成核对工作。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各镇、场上报人员信息表和各类优抚对象资料的核对整理,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审批资料缺失。在我市现有的8类优抚对象中,仅参战参核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老兵、部分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员(有换证表)有完整的审批材料,三红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三属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没有审批表。
2、部分对象享受多种待遇。有些对象享受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参战
人员等多种待遇。
3、减员对象瞒报。“一卡通”发放抚恤金后乡镇的管理力度不够,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管理缺口,发现个别瞒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