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无法单方面终止担保,因为担保是合同,要解除担保合同,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债权人不同意,是不能撤保的。担保合同未约定保证终止担保权利的,担保也无权单方面终止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