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缓刑考察的主体
《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2、缓刑考察的内容
缓刑考察的内容,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
3、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