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是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查封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