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进产学结合,践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发展理念,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校企合作内容
(一)教师实践锻炼
1、甲方在寒、暑假期或正常教学时间(本学期无课教师)到乙方单位开展实践锻炼,具体岗位由乙方根据实习教师的专业与甲方的需要进行安排。
2、实习教师在乙方的实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实习期间,实习教师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保守商业秘密,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实习教师无劳动报酬。
4、实习期间,乙方为实习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工作条件、工作安全保障及劳动保护。
5、实习期满,由乙方根据实习教师的表现出具实习鉴定。
(二)加强专业建设
1、甲、乙双方合作共建相关专业。
2、甲方以自己的教学、人才和科研力量为依托,为乙方提供科研、技术支持与服务。甲方科研成果优先向乙方提供转化。
3、甲方为乙方提供职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4、根据企业发展与用人需要,甲方优先向乙方每年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乙方就业。
5、甲方聘请乙方业务负责人作为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聘请乙方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专业兼职教师,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6、合作进行专业课程开发。甲、乙双方结合职业标准与现场需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考核标准等,开发工学结合的教材。
7、甲方确定乙方为学生实训基地并挂牌。按照“工学交替”的原则,乙方结合生产任务承接学生的学生技能实训与顶岗实习。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严格对实习生做好毕业就业教育工作,与实习生签定实习协议,确保学校和学生利益。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引起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全部由实习生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3、实习生自行负责来企业实习的旅途安全责任。
4、向乙方提供实习生在校的相关个人信息。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的场所、设备等条件,帮助达到了解社会,运用所学知识于实习工作岗位之目的。
2、加强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和实习管理,接受实习生的各项咨询。
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实习生,乙方立即将其遣返甲方。
三、双方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三年,在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一年,可连续续期。
四、其它未尽事宜 本合作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