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游戏充值、打赏主播后,监护人可以请求平台返还款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监护人在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款至少要能够提供下面两种证据:
1.证明充值游戏或打赏主播是孩子独立完成的。
2.证明上述付费未经其监护人同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