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为提升公诉环节办案质量和侦查监督效果,南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断探索新思路,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通过“三抓三促”着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公诉工作衔接问题的解决,取得初步成效。
一、抓会商机制,促进侦查监督规范。建立重大疑难敏感案件会商机制,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型犯罪案件、适用“附条件逮捕”等案件时,侦查监督部门在必要时听取公诉部门意见,公诉部门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
二、抓案件审查,促进侦查监督活动。严审案件,不放过每个流程细节,侦查监督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追诉、抗诉线索,公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立案监督、纠正漏补线索,及时相互移送;
三、抓文书信息,促进侦查监督效果。依托全国案件统一业务系统,在保密前提下,按照办案程序共享内部文书、法律文书及电子文档,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并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