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国籍法》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国籍法》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