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银行结算凭证,是收付款双方及银行办理银行转账结算的书面凭证。它是银行结算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银行办理款项划拨、收付款单位和银行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不同的结算方式,由于其适用范围、结算内容和结算程序不同,因而其结算凭证的格式、内容和联次等也各不相同。比如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结算凭证包括银行汇票委托书、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挂失电报等,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结算凭证包括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贴现凭证等等。尽管各种结算凭证的格式、联次和办理程序不同,其具体内容也有较太差别,但各种结算凭证的基本内容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