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