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过程中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使被绑架人重伤、死亡的;杀害被绑架人的。法律规定,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加重犯,“情节减轻犯”的对称。实施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具有严重情节,法律规定对其加重法定刑的犯罪。所谓加重情节,是指能够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较之基本犯增加的主、客观相统一的事实因素。因而不能把情节加重犯与仅仅以加重结果作为加重处罚条件的结果加重犯相混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