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和民政的补助是没有冲突的,一个是由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的,民政的补助是依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进行定向支付的,两者之间没有冲突的。rn按《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赔偿的项目有:rn《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r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r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r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r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r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r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n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rn(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rn(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n(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