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洗钱案件包括:
1.以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项目开发等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
2.用股票、债券、基金、彩票等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
3.以股份分红、入股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
4.其他方式非法集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