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后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般来讲通常是同一时间发生的。若是需要审批登记、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成立但是暂时不生效;当事人不能主张合同无效。
由此可以看出不是所有的合同成立的同时便生效,还有一部分合同的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时间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