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母的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的,离婚时是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的,因为该房产认定为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先让父母把房产过户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购房时曾经签订过协议,约定房产以父母名义购买,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离婚时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