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发生转移,且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赠与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况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