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如果是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以下程序:
(一)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
(二)法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法院决定立案的,根据双方的意愿安排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
(四)调解失败的安排开庭审理。
(五)判决,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